根据广东省医保政策,将医保关系转入广州市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需根据参保状态和年龄条件选择合适途径: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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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需在广州市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并领取社保卡,且未达到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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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需符合《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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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市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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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休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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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广州市缴费年限不足10年,需在户籍地或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补缴至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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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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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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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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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广州市作为办理地,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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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身份证、社保卡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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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审核后,原参保地会收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入。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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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至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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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停保手续并申请《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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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需提供《参保凭证》及联系函。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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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限制
已在广州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参保人,不可再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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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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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后参保的需同时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和“在本市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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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前参保的需满足“累计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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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不足的可通过税务部门办理延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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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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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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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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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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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通常需15个工作日完成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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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需原参保地15个工作日反馈结果。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确认最新流程,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