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企业承担部分的计算方式为:企业月缴费金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 × 企业缴费费率。以下是相关说明:
- 职工月缴费基数:一般来说,职工本人的月缴费基数是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300% 的,按 300% 确定月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 60% 的,按 60% 确定。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之和。
- 企业缴费费率:不同地区的企业缴费费率有所不同。以重庆市奉节县为例,单位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 8.5%缴纳(其中 0.5%为生育保险费)。在东莞市,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单位缴费费率为 2.3%,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有个账)在职人员单位缴费费率为 4.3%,统账结合(无个账)在职人员单位缴费费率为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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