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深圳医保中断后, 有3个月的宽限期 。如果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将重新计算,且视为新的连续参保时间。
具体来说,如果参保人中断了医保费缴交,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此外,如果中断参保时间超过1年及以上,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因此,深圳医保可以断交3个月,超过3个月后需要重新计算连续参保时间,并且可能会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和报销额度。建议参保人尽量保持医保缴费的连续性,以避免不必要的待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