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黄南泽库县现行政策,产假天数如下:
- 国家规定产假
国家法定的产假为 98天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 地方增加产假
黄南泽库县根据地方政策,在国家产假基础上增加 60天 ,总产假为 158天 。
- 其他相关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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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15天(需符合结婚登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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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陪产假 :15天。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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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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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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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假期均按出勤发放工资,不影响晋升、福利等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建议办理相关手续时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