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果洛班玛县现行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产假时长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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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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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奖励产假 :60天
合计 : 158天 (2024年调整后标准)
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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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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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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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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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4个月以内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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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4个月以上流产:42天产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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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15天(需符合《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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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按全勤发放工资,不影响晋升、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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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建议女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保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