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江西医保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家庭共济,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 政策依据:根据《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经办规程》等相关政策,江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操作方式:参保人员可通过 “江西医疗保障” 微信公众号、江西智慧医保 APP、支付宝(赣服通)以及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家庭共济相关业务。首先需进行家庭账户共济授权登记,填写并提交家人(配偶、父母、子女)信息。登记完成后,使用人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名使用共济资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家庭共济主要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使用,并非是直接用参保人的医保为家人报销医疗费用。而且,共济的前提是参保人员和其家人都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符合医保规定的范围内。同时,2024 年江西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人员范围扩大至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内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