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社保缴费基数按最低标准是否合法,存在不同的观点:
- 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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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的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个人上月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就会越高。同时,该文件也对缴费基数设置了天花板和木地板,具体来说:下限:缴费基数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60%),就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上限:如果缴费基数高于各地规定的最高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就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所以,社保按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纳是不合法的,员工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按照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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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按最低基数交不一定违法。如果员工的实际工资真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的,不违法。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劳动者的缴费基数之和,即以该企业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的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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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按最低工资或者一个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劳动者遇到少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收集好相关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保,并补缴不合法缴纳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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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保缴纳中,按照最低标准来缴并不合法,而应根据劳动者实际工资进行全额支付。若用人单位未能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应当受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即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将不足部分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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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补足。逾期仍未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 合法 :
- 如果员工的实际工资真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的,不违法。
综上所述, 社保缴费基数按最低标准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上一年度的实际平均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并且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如果员工的实际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可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但前提是员工的实际工资确实低于最低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