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开药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合规使用 :
-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以冲顶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为目的违规集中刷卡,不得突击开药、超量开药,不得诱导参保人购买不必要的药品。
- 医保用药与非医保用药 :
- 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在于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需要全部自负费用,B类药品报80%,自负20%。
- 个人账户使用 :
-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医保卡一般只能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使用,用于医疗、购药。
- 长期住外地人员 :
- 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两所定点医院,及时办理《沈阳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
- 其他规定 :
- 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不得将医保目录外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报销,不得传输虚假数据进行医保报销,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医保基金的合规使用,防止医保基金的损失,并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参保人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合理使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