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承德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最低缴费基数如下:
一、最低缴存基数标准
- 全市统一标准
所有区域(包括承德市区和平泉市、兴隆县等县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均为 1680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 168元 。
- 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关联
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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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区(双桥区等)最低工资标准为 1790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 1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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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区(如平泉市、兴隆县等)最低工资标准为 1680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 168元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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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每年 仅允许调整一次 ,通常在7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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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度汇补缴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缴存额上限(如16701元的300%即4008元)。
- 缴存比例范围
单位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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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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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如16701元的300%为4008元)。
- 新职工缴费规则
202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总额;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当月工资开始缴存。
以上信息综合了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通知及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