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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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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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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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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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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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三级定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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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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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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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根据具体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可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 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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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封顶线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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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封顶线 :25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适用于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和封顶线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