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需结合参保状态、缴费时长及生育合规性等多方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核心条件
- 参保要求
需在湖北省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足额保费,且缴费状态需持续满6个月以上。
- 缴费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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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 :从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开始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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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若缴费中断,需补缴满6个月才能申领。
二、其他条件
- 生育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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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国家和湖北省计划生育政策,违规生育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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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配偶生育时,若男性已参保,可申请15天护理假津贴。
- 户籍与居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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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条件 :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湖北省户籍,或非户籍但连续居住满1年且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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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年龄 :男方需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 分娩要求
- 需在湖北省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分娩,并完成生育登记。
三、材料准备
申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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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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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及申领信息登记表。
四、申领时效
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60日内向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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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参保 :职工生育前换工作,新老单位缴费可无缝衔接,累计缴费达标即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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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发,高于本人工资标准全额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及武汉市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