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广州市职工医保统筹待遇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待遇
- 起付标准
- 无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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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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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非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93.5%。
- 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限额为949,908元。
- 药品报销比例
-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3.5%。
二、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 起付标准
- 无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3.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无统一限额,按病种具体规定执行。
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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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院观察按三级医院标准执行,每90天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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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按一级医院标准执行,每90天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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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无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无统一限额,按病种具体规定执行。
四、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25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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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60%,二级50%,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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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一级70%,二级60%,三级86%。
- 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3000元,退休职工3000元。
五、辅助生殖技术相关
- 报销范围 :取卵术等8个项目纳入医保,甲类项目不设自付比例,乙类项目个人自付10%。
六、转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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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转诊 :经基层医院转诊至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如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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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限制 :年度内不可更改定点医院,但可转诊至其他选点医疗机构。
七、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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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按一级医院标准执行,每90天重新计算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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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住院待遇 :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别结算,不可叠加享受。
以上政策综合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及财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文件,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