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居民医保的报销需要在 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进行。具体来说,参保居民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以及三级医院的门诊进行医保报销,但需要事先选定一家医院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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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 :每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看门诊,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年度限额为200元,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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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参保居民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门诊就医,需事先选定一家医院,方可刷卡报销。其中,三级医院将默认为第一次选定的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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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 :在本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急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以及在三级专科医院(含海河医院)门(急)诊就医,无需事先选定一家作为定点就医报销机构,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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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如果选定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中心卫生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到该卫生院普通门诊看病,可以直接报销医保政策内的医疗费用。
建议参保居民选择离自己较近、就医方便的医疗机构进行签约,以便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