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一档住院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
- 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缴费比例为11.5%
-
住院报销比例: 95%
-
适用范围:包括普通门诊、大病门诊及住院费用。
- 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缴费比例为8%
- 住院报销比例: 90% 。
二、起付线标准
-
非深户参保人 :
-
一级医院:400元
-
二级医院:600元
-
三级医院:200元。
-
深户参保人 :
-
一级医院:2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三级医院:600元。
三、年度门诊报销额度
-
职工一档 :
-
年度支付限额约为 10,478.4元 (普通门诊);
-
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约为 12,225.22元 (普通门诊)。
四、其他说明
- 报销流程 :
-
住院时需出示社保卡并完成相关手续,出院结算时直接扣除可报销金额。
-
门诊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自费。
- 特殊情况 :
- 连续参保满1年且个人自付门诊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时,超过部分可获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70岁以上支付80%)。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市社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