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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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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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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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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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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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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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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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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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加新农合的住院病人,若一次性或全年累计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将分段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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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元至1万元的部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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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至1.8万元的部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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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定疾病,如儿童先心病、肺癌等,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
请注意,这些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需遵循当地规定。此外,并非所有医疗项目均按上述比例报销,具体还需参照当地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