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海南省医疗保障政策调整,三沙市医保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947元 (含一般诊疗费);
- 退休职工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336元 (含一般诊疗费)。
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连续参保12个月以上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30,000元 ;
- 连续参保不足12个月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00,000元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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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300元 (在职职工)和 100元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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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仅限当年使用,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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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住院、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控制,合并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