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条件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紧急情况异地就医的人员。
二、报销流程
- 线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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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青海医保APP选择异地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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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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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完成备案。
- 线下备案(特殊情况)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工作证明)或转诊转院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
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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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按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青海省内跨省直接结算覆盖住院、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等费用,执行参保地报销比例(如三级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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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未纳入直接结算范围,需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比例通常为30%(不纳入大病医疗保险)。
四、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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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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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异地居住证明、转诊转院证明等(根据就医类型选择)。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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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长期异地居住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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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未备案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需自费垫付,出院后按流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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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跨省转诊就医住院费用不再下浮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六、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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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备案 :跨省出院前可补办备案,但报销周期可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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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需通过参保地指定机构报销,无法直接结算。
以上流程及政策依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整理,具体操作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