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贺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2025年医保门诊统筹的年度报销限额为 2000元 ,具体适用范围和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限额标准
- 年度总限额
参保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报销限额为 2000元 (含一般诊疗费)。
- 按医疗机构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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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每日报销额度为100元,按比例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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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 :每日报销额度为70元,按比例报销85%。
二、报销条件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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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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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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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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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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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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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7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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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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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门诊费用,住院费用需符合住院报销规则。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限额不可结转
当年未使用的报销额度不结转到下一年度,且不可转让他人使用。
- 特殊疾病门诊
若参保人员同时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享受额外2000元/年的门诊报销额度。
四、报销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原件,以及三级或二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贺州市医保政策,2025年政策暂未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