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职工医保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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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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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单位缴费比例为7.5%。
- 个人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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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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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个人缴费比例为2%+3元(其中3元为门诊补助)。
二、其他险种
- 养老保险
- 单位20%,个人8%。
- 失业保险
- 单位1.5%,个人0.5%。
- 工伤保险
- 单位0.4%,个人0%。
- 生育保险
- 单位1%,个人0%。
三、缴费基数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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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低不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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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缴费比例由医保部门根据收支情况调整,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12%。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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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4%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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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 :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政策及历史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