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元
山西省职工医保的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经提高至 2500元 ,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有如下规定: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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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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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55%,在二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0%,在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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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80元/次。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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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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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0%,在二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5%,在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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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80元/次。
此外,参保职工年度起付累计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职工医保的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减轻多次就医患者的费用负担,并优化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