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政策,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陕西省将 51种慢性病和地方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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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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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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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5种核心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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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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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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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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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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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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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病 (地方病)
二、报销政策要点
- 支付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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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合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50%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200元(具体由各统筹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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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50%以上比例报销。
- 异地就医结算
- 51种病种已实现 异地直接结算 ,覆盖门诊放化疗、透析等核心病种,支持跨省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 特药保障
- 252种药品纳入特药管理,涵盖重大疾病和长期慢性病用药,按特药政策执行。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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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未达到门诊慢特病鉴定标准的参保人员,按“两病”专项保障机制报销;达到标准的按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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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查询 :可通过就医地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查询报销结果。
以上政策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具体待遇标准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