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2025年医保门诊统筹政策,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所需材料如下:
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材料(首次办理)
- 必备材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珠海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个人选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 变更材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珠海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个人选定申请表》;
-
变更原因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房产证、户口本、房屋租赁证明等)。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 基础报销材料
-
社会保障卡(本人必须持卡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
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市内票据需注明未联网结算原因并盖章);
-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 特殊病种报销材料
-
除基础材料外,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票据原件或公、检、法部门收取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新生儿参保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或亲属关系证明等;
-
材料时效 :刑事案件住院需自事故发生满6个月后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破案证明。
建议办理前通过珠海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