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鞍山医保政策调整,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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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300元,二级500元,三级(含三甲)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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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88%,二级85%,三级80%(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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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转诊或急诊抢救起付1500元,职工医保70%(退休人员75%)。
- 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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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40元(首次),年度累计200元后按5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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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不设起付标准,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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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覆盖13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80%(三级医院)。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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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200元,二级400元,三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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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83%,二级80%,三级70%(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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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转诊或急诊抢救起付1500元,职工医保60%(退休人员65%),城乡居民医保50%。
- 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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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40元(首次),年度累计200元后按5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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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不设起付标准,按60%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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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5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为72,720元/年,个人最高线为18,180元,最低线3,6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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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费率 :2025年恢复0.8%费率,单位缴费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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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对转诊和异地急诊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