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是的,配偶有职工医保是可以进行家庭共济的 。当您的配偶参加了职工医保后,可以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您和其他已参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使用。在授权后,已参保的近亲属可以使用您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来支付合规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家庭共济成员必须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
需要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手续。
-
家庭共济成员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
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他们应依据自己参加的医保制度享受相应的待遇。
因此,只要您的配偶符合上述条件并办理了家庭共济手续,您和您的配偶就可以共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就医购药时,应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