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内蒙古通辽市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相关政策,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统筹待遇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基础材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用于身份核验和医疗费用结算。
-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由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需包含就医时间、病情描述及医疗费用明细。
- 门诊病历及检查检验报告单
包括门诊病历、检查报告、检验结果等原始就医资料。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需为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收费收据。
- 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付方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详细费用清单或医生开具的处方付方。
二、补充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部分情况下可替代身份证使用。
-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
三、特殊说明
- 门诊特慢病待遇 :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5种门诊慢特病的人员,需额外提供近5年内的住院病历或诊断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
完成医保经办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申报流程后,可享受直接刷卡结算待遇。
- 办理流程 :
-
每季度最后15日前提交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院医保科;
-
医疗机构完成初审并提交专家评审;
-
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次月开始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四、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需由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
-
不同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