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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 缴纳生育保险。根据最新的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洛阳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需要个人缴纳生育保险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来说,洛医保﹝2023﹞63号文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可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在职职工的身份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不包括生育津贴。
因此,如果您是洛阳市的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需要额外缴纳生育保险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建议您关注洛阳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和微信公众号“洛阳医保”,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动态和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