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琼中县是海南省直管县,其行政地位和管理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 行政区划归属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成立于1988年4月,是海南省直属的民族自治县,由海南省直接管辖。1988年海南建省后,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改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县,成为海南省直管行政单位。
- 特殊行政级别
在海南的行政体系中,琼中县与其他县市存在差异。目前,海南全省仅琼中、万宁、澄迈、临高4个县为副厅级行政单位,其余县市为正处级。这种设置反映了琼中在海南岛中部的重要战略地位。
- 管理权限
作为省管县,琼中县在财政、人事等方面享有较大自主权,但仍需接受海南省政府的领导与监督。其行政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等事项由海南省决定,但具体执行由县政府负责。
综上,琼中县成为省管县是海南省级行政区划调整的结果,既体现了其地理和民族特色,也反映了海南对中部地区的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