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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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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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一级医院10%、二级医院12%、三级医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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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5万元: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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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均为5%。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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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医院:首次住院850元、后续800元、第三次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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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400元、后续300元、第三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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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社区卫生机构:首次200元、后续150元、第三次100元。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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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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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一级医院3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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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至5万元: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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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均为5%。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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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医院:首次500元、后续400元、第三次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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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300元、后续200元、第三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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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社区卫生机构:首次150元、后续1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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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最低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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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自付比例比在职职工降低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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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恶性肿瘤放化疗等50%报销,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累计超350元按50%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