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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居民医保 能在长春市使用 ,但具体使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 长期居住异地 :
- 如果户口在吉林市而长期居住在长春,可以到吉林市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即在长春市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长期住院治疗。
- 暂时住院治疗 :
- 如果不是长期在长春居住,而是暂时到长春住院治疗的,可以在长春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同时须到吉林市社保局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出院后需在60个工作日内,凭住院清单和发票回吉林社保局报销。异地报销的比例会低5%。
- 转院治疗 :
- 如果本市无法治疗需要转到外市治疗的,可由三类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报销比例不变。
- 医保个人账户直接联网结算 :
- 吉林省自2011年启动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2014年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运行。因此,在开通医保个人账户直接联网结算目录清单中的药店,是可以异地刷卡买药的,但一般仅限于吉林省内异地,吉林省外异地一般不行。
综上所述,吉林市居民医保在长春市可以使用,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异地就医登记和报销,或者通过医保个人账户直接联网结算(仅限于吉林省内)。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院,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