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等待期为 3个月 。具体规定如下:
-
集中缴费期后参保 :对于在集中缴费期后参保的居民(含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按规定参保后通常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固定待遇等待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
变动待遇等待期 :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
集中征缴期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集中缴费期后缴费的(2025年3月1日起),从缴费之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固定等待期,待遇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议广大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以确保自身及家人的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避免因错过集中缴费期而产生较长的待遇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