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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确实 存在等待期 ,具体规定如下:
- 集中缴费期内参保 :
- 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补缴期内参保 :
- 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 :
-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 未连续参保 :
-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 新生儿等特殊群体 :
- 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登记缴费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无需等待期。
- 其他特殊情况 :
- 例如,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等待期,参保后即享受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保的等待期主要适用于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人员,以及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具体等待期根据是否连续参保和中断缴费年限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按时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以避免不必要的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