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事业单位医保正式实施是从2001年开始的。以下是关于吉林市职工医保的相关信息:
缴费比例
- 35岁以下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1.3%,个人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
- 随着年龄增长,缴纳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缴纳比例还需根据相关规定和个人情况而定。
- 45岁以下的职工每月打入医保账户的比例占工资总额的3.2%,而45岁以上的职工则占3.4%。
- 已经退休的职工不需要再缴纳医保费用,每月的税额打入比例占工资总额的3.9%。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90%,在二级医院为87%,在三级医院为85%。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6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55%,在三级医疗机构为50%。
- 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为90%,在三级医院为85%。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65%,在二级医疗机构为60%,在三级医疗机构为55%。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吉林市事业单位医保的实施时间、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的详细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