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可报销60%。
-
镇卫生院就诊 :可报销40%。
-
二级医院就诊 :可报销30%。
-
三级医院就诊 :可报销20%。
此外,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的比例如下:
- 住院补偿 :
-
镇卫生院:报销60%。
-
二级医院:报销40%。
-
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
-
5001-10000元:报销65%。
-
10001-18000元:报销70%。
这些报销比例和补偿政策为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