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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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5%(日限50元,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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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日限100元,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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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机构:50%(年2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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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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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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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60%(连续参保每年递增1%,最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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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基本医保12万元+大病保险18万元,合计30万元
- 慢性病/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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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20种):起付线200元,报销60%,年度限额800-1500元(多种病种累计最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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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8种):按住院比例报销,起付线按年度单次计算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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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如京津地区):按参保地同级别医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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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起付线3000元,报销40%
- 中医医院优惠 :
- 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