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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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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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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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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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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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年。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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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无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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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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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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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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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院(异地):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45%-7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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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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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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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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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补偿: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等,具体补偿比例和年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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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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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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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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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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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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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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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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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院 :根据医院级别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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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特殊病种 :了解并利用特殊病种的补偿政策,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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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票据 :确保所有费用发票齐全,以便报销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