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沈阳医保的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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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4%,个人支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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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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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支付15%。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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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7%,个人支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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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6%,个人支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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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1%,个人支付9%。
- 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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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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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比例为65%。
- 门诊规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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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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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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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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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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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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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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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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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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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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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短有所不同,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