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乌审旗的生育津贴规定如下:
- 生育津贴的发放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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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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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参保的企业参保职工及行政事业单位中按企业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 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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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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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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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自然分娩)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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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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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流产42天。
- 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限 :
- 生育津贴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 其他相关规定 :
- 配偶生产的男职工护理津贴按10天护理假期计算发放。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减轻企业和个人在生育期间的负担。建议企业和个人在申请生育津贴时,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