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癌症门诊特殊疾病(门特)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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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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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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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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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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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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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退休劳模: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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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5.5万元以下按85%-90%比例报销,5.5万元以上按80%报销
- 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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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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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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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群: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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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附加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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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10万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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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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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70%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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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可达90%(职工医保)或更高,且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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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调整机制 :部分城市(如天津)对50岁以上患者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例如职工医保60岁增加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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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部分药品、检查可能属于“增负项目”,需个人承担5%-35%费用。
三、办理要求
需办理门特登记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如天津市肿瘤医院),门诊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及诊疗规范。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办事指南,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