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内蒙古生育保险政策,报销标准及范围如下:
一、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妊娠、分娩或终止妊娠期间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
- 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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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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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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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50%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节育手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费用。
- 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男职工享受护理假期津贴,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标准
- 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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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报销(如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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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提高报销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
- 门诊费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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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门诊产检费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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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节育手术费2000元/人(剖宫产5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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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手术费1500元/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且未中断,职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 待遇申领
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医疗费用发票、生育证明等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 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及各地社保办事指南,确保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