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内蒙古最新产假政策,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 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休假 15天 ,产后休假 83天 (含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
- 生育多子女的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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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第一、二个子女 的,增加产假 60天 ,总产假为 15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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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第三个子女 的,再增加产假 90天 ,总产假为 188天 。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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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额外产假按实际情况增加(如难产加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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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假为 25天 (部分地区如兴安盟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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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方面,晚婚者(初婚晚婚3年以上)增加 15天婚假 ,但此政策与产假无直接关联。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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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天数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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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