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万元
北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和特殊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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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核准医药费一级医院报销50%,二级、三级医院报销35%,区中医医院报销40%,实报资金封顶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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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具体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和限额可咨询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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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3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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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报销6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70%,5万元以上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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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300元,符合转诊规定时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报销5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7%。
- 住院及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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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院0起付,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实报资金封顶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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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住院和特殊病门诊的报销比例较二级医疗机构降低10个百分点。
- 急诊抢救留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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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急诊抢救留观后转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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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急诊抢救留观过程中死亡,其死亡前七日内的留观费用按住院报销。
- 大病补偿 :
- 对于恶性肿瘤、白血病等9类重大疾病,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不低于70%。
综合以上信息,北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最高额度为30万元,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是否属于重大疾病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患者在住院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