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育津贴的领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和发放方式如下:
一、申领主体
生育津贴 必须由用人单位申领 ,具体由单位统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并完成申报流程。
二、发放方式
- 单位账户发放
生育津贴通常划入用人单位的账户,由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工。若职工个人账户有余额,津贴可先冲抵个人账户,不足部分再由单位补足。
- 直接发放至个人(部分地区试点)
河北省内 16个市 (如北京、河北、天津等)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但石家庄等城市仍要求通过单位申报后集中发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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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单位需确保缴费基数、缴费时长等数据准确,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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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权益 :若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若高于实际工资,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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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部分地区(如重庆)已开通“智能申领”服务,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要求。
综上,河北生育津贴的申领主体为用人单位,发放方式以单位账户集中发放为主,部分地区试点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