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患者年龄及是否为贫困人口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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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费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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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60岁以上老人每天补贴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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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费限额: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200元/项,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 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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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费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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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费限额:与乡镇卫生院相同
- 市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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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费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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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费限额:CT、核磁共振等单次限报200元
- 省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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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费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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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费限额:同省级医院其他级别医院
二、特殊人群与政策调整
- 贫困人口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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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再提高5%,2024年进一步扩大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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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进一步降低起付线,提高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例如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65%
- 大病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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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65%,10001-18000元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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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1.5-6万元:二次报销比例55%;6-10万元60%;10-15万元65%;超15万元70%
- 60岁以上老人
- 每天补贴10元护理费,限额2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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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如乡镇卫生院200元、县级500元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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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限制 :部分药品、诊疗项目需在医保目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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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条件 :需先经新农合报销后,自付费用达1.5-18万元才能申请二次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2025年甘肃省新农合的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