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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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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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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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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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70%。
- 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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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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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400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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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60000元: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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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000元: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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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口、孤儿、低保对象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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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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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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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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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70%。
-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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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00元低于5000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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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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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9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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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院500元,二级400元,一级300元,社区医院200元,多次住院每次降低50元但最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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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3万元,职工医保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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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三级医院先自费30%,其余45%报销;其他市外医院先自费30%,其余45%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宜宾市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