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政策,安徽职工医保在江苏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政策范围
截至2025年2月4日,全国已有14个省(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等)的117个统筹地区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互通。
安徽与江苏均在此范围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及支付医疗费用。
- 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即可实现异地资金划转。例如,安徽参保人员王先生可通过该平台向江苏居住地父亲转账用于医疗费用。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备案要求
安徽职工在江苏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就医地医院等级证明等材料。
- 合作城市
安徽与江苏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城市包括镇江、常州、南通等12个城市。若就医地不在合作城市,需先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备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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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区别 :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本人居民医保缴费或医疗费用报销,不可直接用于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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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证明 :若需在江苏长期就医,建议办理转院证明。
综上,安徽职工医保在江苏的使用需根据具体就医类型(个人账户划转或异地就医)办理相应手续,目前政策已覆盖跨省共济和部分城市的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