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抚顺市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起付线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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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三级医院起付线后-1万元按85%报销,1-40万元按88%,40-60万元按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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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三级医院起付线后-1万元按88%报销,1-40万元按91%,40-60万元按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7万元(职工)和1.3万元(居民)
- 急诊报销起付线
职工2000元,居民1300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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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在职1300元,退休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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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按首次起付线的50%确定(如首次1300元,则第二次起付线为650元)
- 报销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且需符合医保目录
- 最高支付限额
若累计报销金额接近或超过7万元,后续费用将按比例递减(如80%、85%等)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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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特殊群体 :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退休职工等可享100%报销;工龄30年以上90%报销,15-30年85%,15年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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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住院床铺费统一按60%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搜索结果,具体以抚顺市最新医保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