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报销比例,处方药费限额10元/次,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60%报销比例
-
二级医院:40%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30%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特殊群体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普通居民
-
三级医疗机构:86%报销比例
-
二级医疗机构:89%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报销比例
- 大学生
- 乙类药品/诊疗项目:个人先行支付10%,余下按70%报销
三、大病报销比例
-
镇级风险基金补偿 :
-
5001-10000元:65%
-
10001-18000元:70%
-
18001元以上:根据具体政策补偿
-
门诊慢病 :
-
年度支付限额4000-20000元,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1.1万元,叠加病种可提高50%报销额度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与年度限额 :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
门诊慢病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
- 职工医保差异 :
-
退休人员:门诊药店购药90%报销,住院88%报销
-
在职人员:门诊药店购药85%报销
以上比例综合了政策调整后的最新规定,具体报销需以医保目录及医院等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