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自费金额达到1万元起可享受二次报销,具体细则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 自费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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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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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普通居民3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5000元(2025年最新政策)。
- 报销比例
- 在扣除1万元起付线后,剩余自费部分按50%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二、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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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项目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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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项目 :自费药品、超出医保目录的费用及正常报销部分。
三、申请材料
需提供病例本、第一次报销凭证、出院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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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特殊群体可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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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低保等特殊群体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1个月内提交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当前执行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