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跨市医保是否需要转移,需根据就业地是否变化来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需要转移的情形
- 跨统筹区流动就业
若在江苏省内跨市(如南京到连云港)更换工作单位,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包括缴费信息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
- 户籍或常住地变更
若因户籍迁入或迁出城市(如农村迁入城市),需办理医保转移,以确保医疗保障连续性。
二、无需转移的情形
- 省内大市范围内流动
苏州等设区的市(含县级市)范围内流动就业的职工,无需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三、转移流程(需转移的情况)
-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官方平台提交申请,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
- 线下办理
携带医保卡或身份证到转出地或转入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
- 转移时效
部分城市(如苏州)对大市范围内流动就业人员有30日内办理转移的时效要求。
- 个人账户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医保关系转移。
- 中断处理
若医保中断,需在恢复就业后30日内办理转移接续,避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
五、特殊情况说明
- 生育保险、工伤等特殊险种
可直接在新的工作单位重新缴纳,无需转移。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