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医保局最新政策,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如下: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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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每年最高报销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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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每年最高报销4500元
该限额为年度内累计可报销的最高额度,不滚存、不累计,且不可转让他人使用。
- 起付标准
- 两种身份(在职/退休)的起付标准均为0元,即医疗费用超过0元即可纳入报销范围。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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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目录中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需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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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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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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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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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5%。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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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覆盖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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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年度累计费用未达到支付限额,则无需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提升了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适应了人口老龄化趋势。